案件名称 | 关于广州环球花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行政处罚 |
决定文书名称 | 行政处罚决定书 | 决定文书号 | 珠香洲市监凤山行处字〔2024〕0016号 |
违法依据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→第四章 监督管理→第三十五条→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。@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→第十章 监督管理→第六十三条→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 |
违法事实 | 经查明,当事人是2022年06月30日成立的,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珠海)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,但当事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2022-2023年的年度报告。 |
处罚依据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→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→第七十条→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,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|
处罚类别 | 罚款 |
处罚内容 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,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”的规定,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,并对当事人作出从轻处罚如下:罚款3000元。 |
罚款金额(万元) | 0.300000 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 |
处罚决定日期 | 2024-08-06 | 执法主体名称 |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
备注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