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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公告内容
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
香港华银创建有限公司珠海代表处: 因你(单位)下落不明或者采取直接送达、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(脱敏)》(珠海市监执法行处字〔2023〕0002号)(详见附件),现根据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》第七十四条第(五)项的规定,通过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(http://ssgs.zhuhai.gov.cn/)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执法文书,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30日,即视为送达。本局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,联系人:卢重辉,电话:07562622359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行政处罚决定书(脱敏) 2023-01-05

公示日期:2023-01-06